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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更生保護會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主管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更生保護會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2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2211
  • 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臺灣更生保護會,辦理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計畫賸餘之資金留存各團體,與相關規定未合
  • 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臺灣更生保護會作為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之支付對象,再負代保管相關資金之責,有欠妥適
  • 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所辦保護項目,允宜研議充實可評估服務品質之資訊,俾確實發揮協助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之功能
  • 四、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業務之推動,允宜以與犯罪被害人直接切身相關之保護項目為主,103年度業務宣導經費偏高,允宜檢討
  • 五、臺灣更生保護會協力廠商提供之就業機會未充分利用,允宜檢討原因並強化更生人之技能,以善用協力廠商之就業機會
  • 六、臺灣更生保護會之更生人貸款,拖欠情形嚴重,允宜加強催討
  • 七、臺灣更生保護會提撥1,000萬元信用保證基金,辦理件數少,且逾3年無新案件,允宜檢討續辦之必要性及保證資金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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