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創業預算評估報告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創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4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49
  • 一、交通部以資產作價方式投資成立臺灣港務公司,應依預算法規定,於該部單位預算編列投資預算並納入年度總預算,始為適法
  • 二、未就資產作價投資計畫、資產計價標準暨所移轉之資產及負債明細為具體說明,預算籌編過於簡略,顯不利本院預算審議
  • 三、作價投資之資產允應依國有財產法及商業會計法規定以公平價值精算入帳,以允當表達臺灣港務公司之財務實況
  • 四、未表列說明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花蓮港等四分公司重要部門別資訊,預算籌編欠覈實
  • 五、成立臺灣港務公司後整體營業支出成長,且較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高,成立後整併綜效未能展現
  • 六、改制後整體員工人數未精簡,用人費用實質未減反增,整體人力運用效率未見明顯提升,允宜儘速完成人力之合理配置
  • 七、警務費用及消防費用改列管理費用項下之專業服務費,與相關規範未符;且專業服務費項下多項費用頗為類似,應秉撙節原則整合辦理
  • 八、派員出國計畫及赴大陸地區旅費宜具體說明計畫內容,並秉撙節原則整併辦理,以發揮預算資源之運用效益
  • 九、自有資金充裕,重大建設並有航港建設基金補助,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比率高達15%,欠缺必要性及合理性
  • 一0、交通部允應儘速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規定,訂定盈餘提撥航港建設基金之比率,以利航港建設之推動
  • 一一、依港務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規定提撥18%予地方政府,允應就分派比率為相關規範,並應於預算書為具體說明,以符法制
  • 一二、「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迄未修正核定,工程進度遲滯,前置作業顯欠周延
  • 一三、臺中港優質港區及綠色港埠發展建設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核有未洽
  • 一四、高雄港第115號至第117號碼頭改建工程計畫未考量配搭之後線場地擴建事項,規劃作業未臻周延,宜妥謀過渡期間因應措施;另預算尚有減列空間,建議酌予減列
  • 一五、高雄港中島商港區倉庫改建工程計畫未經核定,逕先行編列預算,不符計畫預算精神,宜俟上位計畫核定後再議,俾切合近程及中長程發展需求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