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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80
  • 一、原能會應強化核安之監督管制並要求台電公司積極落實核安文化,以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 二、現行核能專業人力老化及未來核能安全署之人才吸收與留用問題,應儘早研謀因應
  • 三、原能會主委、副主委支領核能職務加給,建議刪減
  • 四、環境偵測組及輻防稽查組等單位名稱核與該中心組織條例不符,應予正名;資訊劑量小組非法定單位,應併同組織改造檢討存續
  • 五、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迄未選定,應加強監督,另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目前亦僅進行地質調查階段,應儘早預為因應
  • 六、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漏列辦公大樓面積,應予補正
  • 七、新增研發計畫應聚焦產業價值及朝市場應用導向規劃
  • 八、研發計畫應與產業界進行合作,俾發揮加乘效果並達雙贏局面
  • 九、核能安全科技中心等非法定單位,應檢討存續,以符法制
  • 一○、核能研究所之核能職務加給適用編制內所有職工,不符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職務加給規定,應檢討以確具危險性者為限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