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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305
  • 一、基金會存立期間原係配合補償金法定申請期限訂定,國防部於該法定期限屆滿後,核定基金會存立期間再延長2年,有欠允當
  • 二、未能於法定期限內處理完畢受理案件,並積極主動協助受裁判者或其家屬於法定申請補償期限內提出申請,基金會難謂善盡其責
  • 三、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之精神,將預、決算書及研究報告等相關資訊完整揭露於基金會網站,核有欠當
  • 四、控管逾5年未領補償金達1,700餘萬元,應依規定歸繳國庫
  • 五、已編列公共關係費72萬元,又重複為執行長編列特別費30萬元,建議該項特別費宜予減列
  • 六、其他有助受裁判者之平反或回復名譽之活動計畫,部分支出內容核與預計辦理事項不符或涉與他項計畫重複辦理,宜酌予減列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