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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210
  • 一、預算書表編製簡略,不利審議
  • 二、都市更新案規模多屬龐大,爾後應避免再度發生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興建計畫」尚未完成預算程序即辦理招標、與預算法規定不符,並限縮本院參與決策權之情事
  • 三、合宜住宅規劃未臻妥適,降低以國家資產調節社會住宅供需之彈性
  • 四、土地作價投資部分之不動產投資,作價方式不一致,且偏離市價
  • 五、投資其他非該基金主辦之都更案,或自訂要點以「其他」項目概括授權同意之支出,非屬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基金辦理事項,欠缺法源依據
  • 六、基於穩健原則,辦理招商所需經費在未釐清性質前,不宜列為長期投資
  • 七、所辦都市更新案件招商情形欠佳,應研謀改善
  • 八、研擬增訂該基金得與營建建設基金下設基金計息融通規定,與法有悖,且影響專款專用,有違都市更新之初衷
  • 九、研擬增訂相關規定,將公務預算編列之相關經費項目移由特種基金支付,意圖規避監督,核有未洽
  • 十、都市更新區域發展失衡,應加強輔導並研謀降低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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