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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268
  • 一、宜就非法定項目之成本與費用通盤檢討,視基金負擔能力編列預算,俾維持損益兩平
  • 二、出國考察人數宜以實際辦理矯正機關技能訓練業務人員為限,以避免浪費公帑
  • 三、資金以存放短期定存為主,惟收益率約相當於1個月之定存利率,顯未善盡資金保管及運用之責
  • 四、對收容人之疾病醫療補助,允衡酌102年納入健保後之自行負擔比率上限,覈實編列
  • 五、對公益團體之捐助應量力而為,在預計折減資本填補鉅額短絀下,捐助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之必要性,有待商榷
  • 六、收容人出矯正機關後從事之工作與所受技能訓練相關者約僅3成,技能訓練項目之就業導向應予加強
  • 七、以基金收入支應未參加作業之少年收容機關技能訓練經費,有欠公平合理,允檢討編列方式
  • 八、技能訓練預算以成長趨勢編列,惟近年執行結果皆有賸餘,本年度預算恐有高估,允參酌實際辦理情形覈實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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