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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71
  • 一、調增6項法定社福津貼,仍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容有未洽
  • 二、未依本院審查101年度預算案決議,將中低收入戶全民健保保險費補助納入公務預算,殊有欠當
  • 三、102年度社會福利預算增加34億元,其中社會保險增加34億8千萬元,且法律義務支出比重達93%,歲出結構日趨僵化,排擠其他支出
  • 四、農保累積虧損高達1,368億餘元,每年虧損近40億元,宜亟思具體改善措施
  • 五、國民年金已投入宣導費3億餘元,惟納保人數流失、繳費率成長有限及平均繳費率滑落,宣導效果大不如前
  • 六、行政院遲未依法訂定授權命令,賦予調增營業稅稅率支應國民年金不足數之執行依據,不利於財務責任制度之建立
  • 七、公益勸募宜加強對重複轉捐贈、超額勸募款及重大勸募所得之監督與規範
  • 八、多家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連續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且為符合綜所稅扣除額之受贈對象,卻未落實管理,洵有失當
  • 九、對各縣市社會福利實施績效之考核,奬懲金額甚低,激勵效果有限;另考核報告對各福利別之表達及揭露深度不一,允宜改善
  • 一0、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標準,優於社會救助新制規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有失允當
  • 一一、辦理單親家庭支持措施補助,未調查各縣市單親人口數及評估需求情形,年年大幅超支,允宜改善
  • 一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年年動用第二預備金,已成常態,恐不利地方服務輸送,並濫用預算彈性之便,洵非妥適
  • 一三、社區發展協會逐年成長,社會福利社區化參與率卻顯著下降,宜積極輔導推展
  • 一四、接收國民健康局辦公空間,衍生行政支出增加1,342萬元,且平均每人辦公面積超過標準甚多,宜儘速妥善規劃運用
  • 一五、積欠兒童及少年健保費14億餘元,並分4年償還,預算書未予列表說明,殊有不當
  • 一六、宜整合中央與地方發放之生育津貼及育兒津貼,以利區域均衡發展與福利資源配置
  • 一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相較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計畫,成效顯屬有限,宜予整併
  • 一八、回應托育公共化之需求,101年起推動「公私協力托嬰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補助計畫」,為期3年,卻未予揭露說明,宜予改善
  • 一九、內政部中低收入家庭之兒童及少年經濟安全給付措施,混淆複雜,允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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