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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92
  • 一、勞保基金責任準備提列不足,允應儘速研謀對策,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
  • 二、補助勞健保費之預算編列不足數逐年增加,允宜妥為因應
  • 三、停編預算數年後,重編補助工會會所修繕費用,允宜衡酌必要性以撙節支出
  • 四、派遣法令規範欠完備,且派遣業者違法比率高,允應依本院決議儘速提出完善之規範及保障
  • 五、雇主違反工時及勞動條件規定之比率偏高,除持續辦理勞動檢查,允宜督導地方政府依法公布雇主名稱,以督促雇主守法
  • 六、允宜明訂基本工資調整公式並定期調整,以減少不確定性及杜絕爭議
  • 七、雇主積欠退休金及資遣費影響勞工生活安定,允宜全面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企業,並研議建立相關保障機制
  • 八、允宜檢討商港服務費運用方式,以達提升港口相關工會人力服務品質之目的
  • 九、減災成效未如預期,允應加強提升中小企業安全衛生水準
  • 一0、允應依本院決議儘速釐清中央與直轄市間之勞動檢查權責歸屬,並全面檢討勞動檢查體系
  • 一一、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執行率低,允宜衡酌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程度覈實編列補助預算
  • 一二、值組織改造之際,允應依本院決議全面檢討人力運用配置
  • 一三、允宜定期檢討重點產業訓練成效及就業效果,據以調整職訓課程之規畫,俾符產業需求,協助勞工與市場就業機會接軌
  • 一四、失業者職前訓練主要以委託民間團體及補助地方政府方式辦理,惟訓後就業情形不及職訓中心自辦訓練,允應檢討改善
  • 一五、青少年失業率高,允宜針對所需加強提供相關促進就業服務
  • 一六、允應積極協助公部門依法進用身心障礙者及視障者,以為民營企業之表率
  • 一七、允宜對研發計畫建立適切之績效衡量指標與回饋機制,俾作為篩選研究議題及經費分配之依據
  • 一八、以行政院核定函編列具醫師資格研究人員之不開業獎金,未有法律依據,且形同額外固定性加給
  • 一九、舊制及新制勞退基金保證收益率計算方式不一,影響基金參加人保障程度及中長期目標報酬率之設定
  • 二0、派遣人力工作項目涉及基金監理業務之資料蒐集整理,考量敏感性及專業性,其妥適性待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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