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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國防部主管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61
  • 一、執行「募兵制」政策對其他軍事預算需求之排擠效應已然呈現,後續國防經費之財力配置宜妥善規劃
  • 二、近年志願士兵招募成效欠佳,加以役滿者續服意願偏低,未來「募兵制」之兵源補充恐面臨挑戰
  • 三、國防部本部文職人員進用人數多年來均未達法定最低標準,宜請依法辦理
  • 四、國防部本部單位預算載列非屬其財產之公務車輛,並為之編列養護費預算,核有未當
  • 五、多項新增軍事投資案於已逾建案規定期限或臨最後期限日前始納入,作業過程顯過於倉促草率
  • 六、部分單位水電費預算調升幅度相對偏高,允應遵政府節能減碳政策覈實編列
  • 七、國防部新建大樓工程進度大幅延宕,致搬遷時程迄今仍未可期,允應就計畫執行過程中監督管控有無違失之處檢討究責
  • 八、國軍武器訓場及油料彈藥庫對地方之睦鄰捐助費核發與執行,部分現行規定容有欠當之處,允宜檢討改正
  • 九、近年辦理國軍各營區污水改善工程有欠積極,宜責成專責單位監控執行進度
  • 一0、配合經濟部需求派兵辦理水庫疏濬工作,似未合理計收費用,嗣應注意覈實計價以維護應有權益
  • 一一、「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可行性尚有部分疑點待釐清
  • 一二、海軍、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業務計畫多項鉅額預算說明過於簡略,不利本院審議
  • 一三、空軍各型飛機裝備零附件購置業務費預算未依各機型實需覈實估列,致裕寡間調整支應現象頻繁,不利正常維護保修
  • 一四、軍人子女教育補助標準係參照公教人員辦理,與現行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暨相關辦法規定未合,宜妥謀為適法之處置
  • 一五、軍人保險迄未遵照本院決議依法設置基金,允應儘速辦理
  • 一六、對除役將官另行發放春節慰問金,宜有合法依據
  • 一七、國軍占用民地與營地被占用之面積均頗鉅,近年辦理返還(收購)與收回處理作業顯過於緩慢,宜訂定計畫限期清理
  • 一八、配合兵役制度改變所估列之義務役二等兵及接受短期軍事訓練人員薪餉預算顯有高估,宜覈實減列
  • 一九、參謀本部編列部隊演訓致百姓傷亡或損害其財產等損害賠償預算並無實需,宜予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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