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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260
  • 一、機場公司成立營業基金預算後,交通部應儘速檢討桃園航空站之部分建設工程或計畫仍由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支應之妥適性
  • 二、未明確劃分公務與基金業務與預算編列範圍,致將維持機關運作所須基本費用,幾已全數移由基金支應,核欠允當
  • 三、各航空站營運多未具效益,且營運狀況日趨惡化,宜儘速研謀改善,以避免成為政府財政負擔與隱憂
  • 四、各機場航空站允宜與時俱進彈性調整經營型態,以有效面對不同旅客與航空公司之差異化需求
  • 五、基於「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宜研議向機場公司收取導航服務使用費之可行性
  • 六、民航基金迄102年底之未分配賸餘將高達43億餘元,允宜審慎研議解繳國庫之可行性,俾提升政府資金調度效益
  • 七、近年來用人費用比率大幅成長,形成事業經營上之重大負擔
  • 八、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作價投資機場公司之資產,宜研議辦理重估,以避免重蹈圖利特定對象之覆轍,並杜未來民營化爭議
  • 九、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所轄業務多所重疊,應依預算法及本院決議檢討裁撤,相關經費改由公務預算支應,俾符法制
  • 一0、應儘速檢討調整現行業務架構,以免分散管理,造成資源浪費
  • 一一、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消費性支出比重偏高,恐難以有效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乘數效果
  • 一二、増撥基金辦理項目不符投資定義,且似以國庫增撥方式填補該基金不足以自償之虧損,建議改由該局公務預算辦理
  • 一三、觀光發展基金應加強各項收入計畫整體財務規劃與執行,設法提高自償性財源收入,以降低對國庫依賴
  • 一四、辦理「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績效不彰,應切實檢討調整,建議予以酌刪
  • 一五、迄未能針對整體觀光資源及供需概況進行調查,致無法有效掌握各縣市實際需求,並配合其施政方針妥作分配預算資源
  • 一六、東部觀光服務業雖頗具國際競爭力,惟旅遊人次不高,影響國際知名品牌連鎖飯店投資進駐之意願
  • 一七、星級旅館評鑑計畫執行效能不彰,允宜研謀改進之道
  • 一八、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非屬組織法規,不宜訂定聘用人員相關規定,以避免違法增加用人員額及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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