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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文化部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204
  • 一、文化部為本年度中央政府少數預算數增加機關,重要施政計畫卻未依預算法等規定辦理,亦未依重要性原則標示,限縮本院預算審議權
  • 二、7835文化發展計畫之預算編列尚難與施政目標有效連結,計畫應先經核定後,再循法定程序編列預算,本年度建議酌減1億元
  • 三、推動黃金人口參與社區發展種子計畫涉有重複,應併社區營造業務統籌辦理,所編預算數建議刪減之
  • 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推動10年卻未見特色產業,國際競爭力有待提升
  • 五、價值產值化計畫係屬文化創意產業範疇,卻未整併辦理,有限資源細碎分割未能聚焦推動,宜檢討修正原計畫後,再行編列預算,以利本院審查與監督
  • 六、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辦理文化部核心業務於法無據,不符行政程序法規範,應即停止,本年度預算建議酌減1,500萬元
  • 七、101年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研究委外案金額龐鉅且跨102年度完成,本年度非屬當前迫切項目,應依緊縮原則減編預算數
  • 八、補助地方文化設施應依本院決議建立審查標準,並加強未來維運能力之審查
  • 九、文學著作推廣計畫為6年期社會發展計畫,執行績效不彰,復自行調整工作項目,預算編列難辭草率之嫌,為避免公帑虛擲,建議予以刪減
  • 一、藝術銀行之設立及應用所涉層面廣泛,應就現有典藏品等資源統籌規劃,本年度預算數建議刪減之
  • 一一、臺灣獎計畫推動4年未能有效執行,續編更高額預算辦理「代表性之國際獎項」,鼓勵民間辦理,顯非所宜,本年度預算數建議刪減之
  • 一二、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不符預算法規定,建請裁撤,相關預算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 一三、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第5屆董監事遴選懸宕多時,文化部應本於職責儘速解決,並積極協助提升營運績效
  • 一四、地方文化館計畫歷年屢經監察院及審計部指陳缺失,卻未建立有效關鍵績效目標,允宜檢討改進
  • 一五、推動全球化布局行動方案兩岸交流預算數大幅增加,應有效整合控管,避免影響國內業務推展,建議請酌刪之
  • 一六、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建計畫延宕且人權文化園區績效不彰,允宜積極辦理
  • 一七、各項文化政策、文化法規及法案等費用應予整合,以符撙節原則,建議刪減預算數95萬元
  • 一八、臺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修正計畫迄未獲核定,復未依預算法有關繼續經費規定編列預算,本年度預算建議刪減之
  • 一九、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建工程歷時十餘年始完成主體工程,後續工程應積極妥處,以確保參觀品質及安全
  • 二、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執行過程涉有多項違法缺失,應確實督導工程之執行
  • 二一、出國計畫變更頻仍,應確實依本院決議辦理,以避免出國計畫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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