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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91
  • 一、常態性法定職掌業務不宜外包承攬,必要時應就預算員額補實,否則應匡減其差額,俾符實際
  • 二、駕駛、技工、工友及聘用人員之超時加班費偏高,尤其前3者員額減少,金額反更增加,頗欠合理
  • 三、全府車輛眾多,縱報廢兩部公務車亦無礙各項任務之調派使用,本年度汰換購車預算157萬元宜予刪除,以資撙節
  • 四、敬老事宜非關總統府業務或總統之職權,為免混淆權責及造成資源重覆支出,應回歸主政機關辦理
  • 五、國安會迄未建置專屬網站,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
  • 六、法律無授權,逕以內規核定諮詢委員為專任有給職並參照部長級薪酬,有欠法據,亦違正常官規體制
  • 七、諮詢委員位階參照部長級,混淆正常官規體制及有悖行政倫常,宜比照總統府及陸委會等單位改為無給職,以符社會期待
  • 八、諮詢助理之聘用,未符國安會組織法規定
  • 九、設聘諮詢助理未於組織法中明定,有違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
  • 一0、未於預算書中完整表達替代役等詳細資料,有悖本院決議
  • 一一、出國計畫預算編列未符規定,僅部分補助有違常理,且既係經費有限,宜斟酌優先順序擇其要者辦理
  • 一二、出版品印製發行與銷售間應妥適配合,並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俾以提升銷售績效及減輕庫存成本
  • 一三、自訂規範廣為贈送出版品,頗值商榷
  • 一四、總統副總統文物館之觀展人次不多,績效有待提升
  • 一五、員工借用職務宿舍,且未依規定收取宿舍管理費,有待商榷
  • 一六、以行政規則發布獎勵金之實施要點,有違依法行政原則,且地方政府文化單位列受獎勵對象,亦非妥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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