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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1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1195
  • 一、為落實提升施政效能之目標,允應賡續檢討業務移撥之合理性
  • 二、允宜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計畫時程,修法變更政府採購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主管機關,以明權責
  • 三、推動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制度應先釐清法制規範,並建置財務評估等配套措施,始可有效引進民間資金投資公共建設
  • 四、促參案件提前解約比率甚高,允宜儘速建立完善之追蹤督導機制
  • 五、最有利標採購評選委員會之選任及稽核制度仍有未盡之處,允宜檢討改進
  • 六、政府採購預算數與決標價差距達數千億元,顯示預算編列過寬,工程會允應持續加強督導審核
  • 七、允應儘速建立管道,掌握我國廠商參與GPA會員政府採購資訊,以提升國內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 八、允宜配合組織改造計畫,重行規劃適當之辦公處所,以節省非必要之公帑支出
  • 九、102年度編列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數減少,惟相關雜支經費卻增加近3百萬元,殊欠合理,建議減列之
  • 一0、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推動方案之管考作業未盡完善,有待檢討改進俾供日後借鏡
  • 一一、處於完全閒置及低度使用之公共設施尚有16件,總造價達111億餘元,應督促主管機關儘速活化
  • 一二、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推動方案期限已屆,該會研擬之續處作法僅著重現有閒置設施案件之追蹤,容有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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