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06 一、政府為主之都市更新案公告招商多告流標,允宜妥謀策進之道,俾免虛擲公帑 二、收取建築工程專業代辦採購作業費收入及相關支出未於預算案揭露相關資訊,致無從窺見收支全貌,允宜檢討改進 三、整體污水處理率涉績效指標及計畫目標,並為補助及督導參據,允宜檢討相關數據失真情形,研謀合理計算方式 四、遭占用土地相關使用補償金未納編歲入預算,與預算法規定欠符,不利監督控管 五、補助辦理重要公有建築物及公眾使用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事涉公共安全,允宜研議公開執行情形等資訊 建置北、中、南區警察訓練基地計畫存有必要性、效益及經費合理性等諸多疑慮待釐清而尚未經核定,即逕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洵有未洽 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擴增M-Police功能運用尚有必要性及資訊整合等事項待審議核定,先行編列預算,不符計畫預算精神 同一港務警察局類似費用分列港務局及警政署預算,難窺全貌及合理性,不利預算審議 九、未向借用宿舍之員工收取管理費解繳國庫,顯非公平合理,且難謂警政署已善盡國有財產管理機關之責,允宜檢討改進 一0、刑事警察局駐外人員之設置未有法源依據,逕以行政函令定之,於法未合 一一、發放警政業務等工作獎勵金未有法源依據,允宜研議適法作為,另並依本院決議切實獎金編列制度,避免績效之認定過度寬鬆 一二、編列出國費用未符緊縮原則,建議酌予減列 一三、關鍵策略目標難與施政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連結對應,且衡量標準偏低而易於達成,已失績效指標設定之意義 一四、對應收未收之公費賠償案件之策進行為未見成效,收回比率偏低,允應積極改進催收績效 一五、允宜逐年減列技工、工友員額,落實員額精簡政策,減少政府財政負擔 一六、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執行率為關鍵績效指標,所訂目標值偏低,不具績效意義,允宜檢討並積極完成特別預算之執行 一七、未明列以非人事費用進用之承攬人力及申用替代役之詳細資料,不符本院決議 一八、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部備援建置計畫變更多項原規劃內容,並延長辦理期程,事前規劃似欠周延 一九、發放消防工作獎勵金未有法源依據,且違反本院決議,允宜儘速研議適法作為,俾符法制 二0、各港務消防隊以同一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恐有機關間經費流用之虞,不利經費管控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