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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外交部主管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27
  • 一、該部及所屬機關自100年度9月1日起收取宿舍管理費,惟本年度預算案未編列相關收入,應予增列
  • 二、「預算員額明細表」有關業務費用人資訊之表達欠完備,未符合本院決議
  • 三、占外交部缺派所屬機關服務人數頗多,政府組織體制已然紊亂,實際人員配置與預算脫節,允有改正之必要
  • 四、外交部及領務局增編之超時加班費,除應依規定減列外,並應嚴格控管執行時不得超支,俾收緊縮預算之實效
  • 五、駐胡志明辦事處館舍修建工程為跨年期計畫,總經費高達1億餘元,列為經常門有欠妥當,允宜檢討修正
  • 六、協助友邦建置資訊通信技術合作等相關計畫,應加強可行性評估,避免虛耗公帑,俾達科技外交之效果
  • 七、購置年別相同之車輛於上年度及本年度皆編列汰換,應予釐清,重覆編列部分宜予刪除
  • 八、駐外車輛之「公務車輛明細表」表達欠當,且部分駐外車輛屢有購置時間或汽缸總排氣量資料異動情形,控管欠佳,應檢討改進
  • 九、信用保證屬國合會業務,所需資金應自行負擔,外交部應速將90年度另案補助國合會信用保證業務捐助款收回繳庫
  • 一0、領務局本年度預算臨時人員較近2年度實際用人增加之數,建議減列
  • 一一、領務局已全面實施首次申請護照者親辦措施,惟試辦期間戶政事務所人別確認數偏低,應探究原因並研議改進,加強便民服務
  • 一二、領務局逾齡公務輛車應速依規定辦理報廢,所編列之稅捐與規費等相關費用,應予減列
  • 一三、領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人次偏低,為加強對國人旅外安全之幫助,允宜加強宣導
  • 一四、外講所並無存設之必要,允宜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修法裁撤之,俾精簡組織及節省公帑
  • 一五、外講所委辦費未列委辦經費分析表,未符本院決議
  • 一六、外講所配合組織調整改制,本年度預算增加18.28%,惟部分項目與外交部預算重疊,宜就重疊部分減列,以杜浮濫
  • 一七、外講所「增進在職人員外國語文能力訓練」之目標值欠當,且全民英檢考照班參加檢定人數掛「零」,訓練項目欠妥,已失辦理訓練之意義
  • 一八、外講所超時加班費預算數較近3年度決算數超出約1倍,不符緊縮原則,應檢討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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