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考試院及所屬(不含考選部)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31 一、考試試題迭有重複、雷同等情事發生,宜全面性檢討試題審查之內部控制制度,俾提升國考試題品質 二、金融專業證照考試仍交付金管會週邊單位辦理,於法未合且有違本院決議,宜儘速導正並依法收回考試權 三、公私部門人才雙向交流欠缺法源依據,且政府機關向受其補助或委辦之財團法人借調人力,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不符 四、公務人員退休再任受政府補助私校,違反社會公平正義,並與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意旨未合,允應合宜規範 五、公務人員加給轉委任由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範,與大法官解釋意旨未合,且以行政規則發布,亦有規避本院監督之嫌 六、建立考績制度,復又准予部分公務時間兼職及進修,顯不合理 七、考試院及銓敘部提供職務宿舍予現職人員,卻未訂定宿舍管理費收費標準並編列歲入預算,允應儘速研議改正 八、各機關常設派用人員且未有落日規範,與派用人員派用條例未合,亦與憲法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有悖 九、中央行政機關聘用人員快速增加,與相關法規及本院決議未合,允速建立合宜之聘用制度,俾健全文官用人體制 一0、行政院自訂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且與文官用人制度不符,允應研議改正 一一、擬委外辦理設立公教退休人員養生村之可行性研究,有礙社會觀感,宜請再酌 一二、另案核給司法人員考列甲等比例至90%,有失公平性與正當性,宜請再酌 一三、退撫舊制年資之潛在給付義務龐大,卻未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與預算法規定未合 一四、衡酌政府機關用人愈形多元,銓敘統計年報宜考量納編該等人力資訊,俾完整揭露整體公務人力之全貌,並利人事政策參考及全民監督 一五、公務人員訓練成效評估機制迄未完整建立,恐未能達成訓用合一及協助組織提升績效之目標 一六、再申訴案件未能透過司法救濟程序獲得合理保障,似有失公正客觀,允應再酌制度之妥適性 一七、其他類房舍面積占總數之71.65%卻未有明細,且各類房舍數量及帳面價值亦未載明,不利了解房舍全貌,並與編製規定未合 一八、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會派員出國計畫之預計前往國家含糊以歐美亞地區概括,難以評估其預算編製合理性 一九、為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該會擬建置基金財務會計資訊系統,惟其預算編製未符預算法繼續經費編列之規定,宜予補正 二0、退撫基金運用收益未達法定標準之國庫撥補差額,宜有完整財務撥補規劃,俾以適法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