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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1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10
  • 一、緊臨核電廠之人口稠密地方政府未納入相關應變措施內,允宜檢討強化,以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及強化災害防救功能
  • 二、原能會應善盡監督清華大學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演練之職責,以確保校園安全
  • 三、我國多數核電廠係緊臨人口稠密都會區,應加強相關宣導溝通,俾提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能力
  • 四、核設施安全管制計畫應加強核電廠之設施安全監督,俾提升核能設施之安全管制效能
  • 五、原能會主委、副主委支領核能職務加給,依法無據,建議刪減
  • 六、環境偵測組及輻防稽查組等單位名稱核與該中心組織條例不符,應予正名;資訊劑量小組非法定單位,應併同組織改造檢討存續
  • 七、場地設施使用費達成率偏低,建議應儘速研擬場地長期租借機制,以為改善
  • 八、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漏列辦公大樓面積,應予補正
  • 九、核能安全科技中心等非法定單位,應檢討存續,以符法制
  • 一○、核能研究所之核能職務加給適用編制內所有職工,不符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職務加給規定,應檢討以確具危險性者為限
  • 一一、「分散式電力電源與風能系統工程技術發展」計畫及「纖維酒精量產技術研發」計畫連續3年編列雜項設備費用於購置辦公桌椅等,建議酌予減列,以符撙節原則
  • 一二、委辦費之編列,未依緊縮原則確實檢討,建請調整人力資源配置,以減少委外計畫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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