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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91
  • 一、通訊傳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訂之基金用途範圍逾越母法,應予修訂
  • 二、對通訊傳播事業財務稽核屬監理業務之核心事項,NCC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殊有欠當
  • 三、101年6月將全面關閉無線電視類比訊號,惟偏遠地區建置完成之數位改善站為數仍少,允宜加速建置進度,以保障民眾收視權益
  • 四、為確保數位改善站順利運作,宜儘速釐清維管權屬及訂定相關費用補助原則
  • 五、近年來各類旅費預、決算數逐年遞增,允宜秉持節約原則,撙節編列及支用
  • 六、通訊傳播基金性質核屬政事型基金,建議修法裁撤回歸公務預算
  • 七、在未修法裁撤通訊傳播基金前,該基金允宜改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俾符合預算法規定
  • 八、將一般行政費用移編至特別收入基金,規避本院審議單位預算所作通案統刪之決議,殊有欠當
  • 九、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不僅有違體制,亦有規避本院審查之虞,應回歸單位預算編列
  • 一0、車輛購置預算表達過於簡略,且出現車種相同、編列單價卻不一致情形,應予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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