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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307
  • 一、本業連續發生鉅額虧損,經營績效欠佳,迄未能有效改善
  • 二、台糖公司允宜運用養豬事業優勢,發展沼氣發電,以達成廢棄物資源化及零廢棄目標
  • 三、負擔農業政策性社會責任經費,有礙公司永續經營
  • 四、運用非正式人力之比率偏高,允宜衡酌業務增減及人力情形適度予以縮減,以有效控管人力配置
  • 五、應依規定覈實編列用人費用,以有效抑制用人費用之膨脹
  • 六、近年來雖陸續調整裁併不具經濟效益之糖廠,惟卻未能比例抑減預算員額及用人費用,精簡人事成本效果相對有限
  • 七、台糖公司對其販售產品遭塑化劑污染之重大損失事項,允宜於預算書內覈實表達及揭露,俾利本院審議
  • 八、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階段性任務業已完成,應予裁撤
  • 九、「營業資產租金收入」建議酌予增列,「營業資產出租費用」酌予減列
  • 一0、部分地區房地產之市場需求萎縮,致推廣招租不易,影響公司營收
  • 一一、台糖公司提供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之收入預算,核屬偏低,宜適度提高,以充裕公司收益
  • 一二、政府不當干預糖市,扭曲糖價機制,致台糖公司自產砂糖之成本普遍高於進口成本,產品缺乏競爭能力
  • 一三、台糖公司養豬事業之內銷單位成本普遍高於外銷成本,產品缺乏競爭能力
  • 一四、台糖公司閒置資金充裕,宜妥善規劃資金運用策略,以創造經營績效
  • 一五、公司減資攸關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故應於預算書內覈實表達,並詳細分析計算其影響金額
  • 一六、轉投資高鐵50億元占總投資額高達50.32%,惟迄未能收取任何投資利益,允宜研謀解決方法
  • 一七、台糖公司處分資產,已淪為政府執行相關政策之工具,殊欠妥適
  • 一八、未能審慎考量部分土地長期發展之需用,即率爾執行平地造林政策,造成用地競合問題層出不窮
  • 一九、台糖公司應積極有效利用事業資源,以發揮資產效益
  • 二0、對高雄區處大成段等土地污染整治費用及資產減損損失,迄未能於預算書表揭露相關資訊及經費編列明細,不利本院審議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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