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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82
  • 一、服務費收入持續下滑,允宜研謀有效對策
  • 二、月眉收費站於97年9月間因后豐大橋斷橋事件暫停收費,惟該橋業已恢復全線通車,月眉收費站卻未恢復收費,與規定未符
  • 三、公務通行便道之管理存有疏漏,恐成為逃費漏洞,允應強化管制措施,並重新檢討其必要性
  • 四、月眉收費站既經核定無限期停收通行費,卻仍編列相關用人費用423萬3千元,必要性及合理性待商榷
  • 五、因工程設計變更,致原徵收用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並無償移撥國有財產局,有損基金自償性,凸顯用地徵收之前置規劃頗值檢討
  • 六、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中山高速公路延伸路廊計畫因用地計價爭議影響計畫執行,允宜積極溝通協調,以利後續推行
  • 七、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尚未擬定陳核,計畫書與財務規劃資料闕如,率爾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規定不符
  • 八、多項分年性項目計畫已辦理多時,惟有關規劃報告或計畫迄未核定,與預算法等規定未盡相符
  • 九、「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建設計畫」於各方意見尚未整合或達成共識前,即率爾編列預算興辦,嗣於多年後始決定停辦,肇致20億餘元資金虛擲,有損基金自償原則,殊值檢討
  • 一0、一再給予遠通電收公司展延改善期限,與合約規定不符,又電子收費利用率與原定目標仍差距懸殊,亦應積極督促改善
  • 一一、財務結構呈現資產不足清償債務之狀況,且預計101年底累計待填補短絀高達302億餘元,亟待儘速研謀改善
  • 一二、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之土地標售作業執行進度緩慢,允宜檢討加強辦理,俾紓解基金財務壓力
  • 一三、雖訂定巨幅成長之業務收入目標,惟仍待戮力達成
  • 一四、墊付地方政府應負擔之費用,與規定不符,且歸墊時間遙遙無期,亦值檢討
  • 一五、已完工之車站特定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由工程費列支並計入開發總費用,允當性頗值商榷
  • 一六、辦理各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新闢及改善工程,不同站區之預算相互挪移勻用,顯有欠妥適
  • 一七、審酌目前市場利率水準及走勢,估列利息費用所採用之利率水準,顯有偏高,允宜檢討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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