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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0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100244
  • 一、該行仍以屬行政命令之組織規程訂其組織,遲未能以法律定之,法制作業顯欠完備
  • 二、利息收入占總收益之比重高於同業水準,高度仰賴存放款業務,新業務之開發亟待積極拓展
  • 三、存放款利差低於同業,影響獲利能力
  • 四、以低於市場行情及本身資金成本承作放款,有違銀行安全與穩健經營原則
  • 五、部分分行逾期放款金(餘)額及比率偏高,允應加強督導考核
  • 六、銀行保險業務與合庫保經合作,惟未限制合庫保經對客戶資料之使用,有損該行擁有客戶資料之保護與潛在經濟效益
  • 七、設立大陸第二營業據點時程不確定,卻以該分支機構全年度營收編入101年度預算案,使年度營業收支高估
  • 八、本年度土銀都市更新信託投資公司之分預算,未依實際情形編列,不利本院審議
  • 九、新設保經子公司之分預算,編列有誤,應請更正
  • 一0、研究發展費用及員工訓練費用預算近年來實際執行率偏低,預算編列數明顯偏高,宜予覈實減列
  • 一一、員工定額儲蓄存款、退休金仍以13%計息過於優惠,應兼顧社會期待與民營銀行間之衡平持續檢討,以符公平合理
  • 一二、本年度編列轉投資事業元大金股權之處分利益頗鉅,倘無法於年度內順利執行,恐影響盈餘目標之達成
  • 一三、該行於100年度處分轉投資土銀保經之股權,惟未經行政院核准即先行辦理,核與預算法規定不符
  • 一四、編列2,000萬元成立保險經紀人公司,資金使用顯未符經濟效益,建議減列1,000萬元
  • 一五、汰(增)購大陸分支機構管理用車輛編列價款,未於本年度預算案詳予說明,另汰(增)購車輛允宜本撙節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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