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經濟部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086 壹、綜合部分 一、部分所屬機關未以法律定之,且預算編列方式不一,有違相關規定 二、投資審議委員會與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疊床架屋,應予簡併 三、約聘僱人員逾越規定標準甚多,員額控管未依規定辦理 四、新增引進外資計畫,不若改善國內投資環境 五、國內接單,海外生產比重日益提高,應審慎檢討應對 六、重要貿易夥伴均未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不利於對外貿易及投資 七、我對大陸及香港貿易依存度持續加大,應注意風險控管 八、中石化安順廠污染補償金不應由中油公司負擔,並應積極向污染行為人追償 九、商業司承辦之業務幾乎全數委外辦理或捐助,應精簡用人 一0、計畫捐助成立商業研究院,將使財團法人之設置更趨浮濫 一一、台灣博覽會預算前經本院全數刪減在案,本年度起重新編列,恐將死灰復燃 一二、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所核發之工商憑證極為有限,效能過低 一三、砂石料源不足,應檢討砂石政策維持供需平衡 一四、礦務業務已萎縮,「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不減反增 一五、國營事業之固定資產大幅擴充,並大肆舉債徒增債務負擔 一六、部分國營事業之轉投資事業虧損嚴重,應盡監督之責 一七、已進入清算程序之國營事業,應限期清算完畢 一八、依據「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規定,耀華玻璃依法應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 一九、耀華玻璃轉投資事業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雷同,且多虧損 二0、華揚史威靈公司應屬國營事業,應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 二一、退休人員轉任經濟部捐助之財團法人,未依本院決議辦理 二二、國際經濟合作所編列之教育訓練費,應回歸各機關編列 二三、對違規赴大陸投資之查處,鬆緊宜適度,並應催收尚未繳納之罰鍰 貳、歲入部分 二四、台電公司釋股預算未執行數高達1,402億元,本年度復再編列,鑒於市場承受能力有限,建議全數刪減 二五、專業人員研究中心入不敷出,建議增列收入 二六、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尚未結束基金業務,賸餘繳庫缺乏依據 參、歲出部分 二七、以往年度已保留鉅額「投資事業股權移轉」經費,本年度釋股費用建議酌予減列 二八、未完成法制化機關,特別費應比照95年度通案決議全數減列,以促其儘速法制化 二九、久任年資獎金已經本院決議廢止,本年度編列數應全數刪減 三0、延攬海外科技人才之委辦費應酌予減列 三一、礦區GIS查詢運用計畫,已於省府時代委外在案,為避免部分內容重複,建議酌予刪減 三二、土石盜採罰鍰收入編列於地方,檢舉獎金應由地方政府編列 三三、礦務局已非事業單位,繳交國內組織會費核無依據 三四、基於本職辦理查緝違規案件,不宜支領獎金,所編列數應全數刪減 三五、中部辦公室可用人力尚足,所編文書外包處理費應酌予刪減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