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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57
  • 壹、綜合部分

    • 一、內部設施金運用相關資訊預決算書未表達,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
    • 二、基金提撥之內部設施金所購置之固定資產,其處分收益,應列為基金收入來源
    • 三、技能訓練預算大幅減少,對收容人出監後就業助益偏低,宜加強課程之實用性,並揭露課程與受訓人數
    • 四、預計平衡表未揭露資產之備抵科目,違反資訊公開法資訊公開規定
  • 貳、業務收支部分

    • 五、歷年廢舊物資變賣所得,列基金業務外收入偏低,宜檢討改進
    • 六、行銷及業務費用之「服務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賸餘率偏高,且業務宣導費超限編列,宜減列經費節省公帑
    • 七、「其他-其他費用」科目未列舉項目,不符共同項目編列標準,且預算未覈實編列
    • 八、收容人醫療費用不宜移列基金負擔,應由公務預算編足,避免降低撥充基金及內部設施金提撥
  • 參、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 九、以自有資金支應固定資產之購置,尚稱允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