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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環境保護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部分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61
  • 壹、綜合部分

    • 一、環境保護基金下設4分基金依其性質均宜改為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
    • 二、資源回收管理分基金及空氣污染防制分基金之資金存儲於國庫專戶,應向債務基金爭取利息收入並列入基金之來源
  • 貳、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 三、積極協調相關部會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總量,避免可能之國際壓力與經濟制裁
    • 四、部分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濃度超出標準,應加強稽查
    • 五、部分空氣品質之指標有倒退之現象及空氣品質規劃管理預算編列不實
    • 六、年度收支估算應確實,以免產生過多之短絀或賸餘
    • 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鼓勵使用再生能源,應包含生質酒精
    • 八、沼氣發電獎勵金高估,建請酌減
    • 九、廢冷媒回收銷毀作業代辦費,應予減列
    • 一0、鼓勵購買使用低污染車輛之績效不佳,應加強推廣,其專業服務費偏高,建請予以酌減
    • 一一、鼓勵使用液化石油氣等替代燃料補助費之預算未覈實編列
    • 一二、揮發性有機物收入7億7,400萬元,顯非允當
    • 一三、定存本金宜增加及利息收入建請調增
    • 一四、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建請減列108萬4千元
  • 參、資源回收管理基金

    • 一五、建請將廚餘及巨大垃圾回收再利用納入補助
    • 一六、應加強宣導離島地區資源回收觀念,以提升資源回收
    • 一七、應善加運用宣導費、廣告費、考評獎勵費及補助費以提升廢乾電池回收率
    • 一八、應訂定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清除費費率,以利資源循環再利用
    • 一九、部分縣市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率低於目標值,應予檢討提升
    • 二0、徵收收入顯然低估,建請增加4億5,882萬元
    • 二一、應加強稽查管制能力,以有效查核業者短漏報情形
    • 二二、定存本金宜增加及利息收入建請調增
    • 二三、資源回收及研究建請保留5,830萬元
    • 二四、環保科技園區經費6,000萬元,建請保留
    • 二五、維護回收清除處理系統正常運作相關應急費用,建請減列8,000萬元
    • 二六、一般服務費增加1,183萬9千元,顯不合理,建請減列
  • 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 二七、應加強地方政府對污染控制計畫之督導
    • 二八、宜將成立之初來自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1億元歸還
    • 二九、定存本金宜增加及利息收入建請酌減
    • 三0、一般服務費增加特約人員4名,宜按業務增加量覈實進用
    • 三一、汰舊換新個人電腦7部,建請延後1年汰換
  • 伍、水污染防治基金

    • 三二、污染防制及防治收入之撥交比例,應於預算審議時向本院聯席會報告
    • 三三、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及一般建築設備計畫共編列595萬8千元,超過規定,應予酌減
    • 三四、兼任副執行秘書不應另支加班費
    • 三五、修理保養費80萬元預算,建請減列
    • 三六、辦公室租金130萬元建請減列
  • 陸、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收支預算(信託部分)

    • 三七、本基金分成特別收入與信託兩部分,其資金運用與立法監督不易,宜檢討改進
    • 三八、回收清除處理收入顯然低估,建請增列10億7,058萬元
    • 三九、定存本金宜增加及利息收入偏高應予酌減
    • 四0、歷年尚待追繳之短漏報金額,應於年度預計平衡表充分揭露
    • 四一、預算書所列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核與環保署公布不盡相同,應予改進
    • 四二、廢一般物品及容器等8類回收清除處理收支,應力求自給自足為原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