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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美基金分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美基金分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78
  • 一、行政院主計處應兌現對本院專案報告有關特種基金管理之承諾,以避免非營業基金遭濫用
  • 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設置缺乏法源依據
  • 三、國家發展基金與分基金用途不符,缺乏設置之必要性
  • 四、國家發展基金設置管理會與分基金之管理委員會功能相似,顯有疊床架屋之虞
  • 五、中美基金管理委員會之定位不明
  • 六、中美基金美援貸款已全數償畢,宜依規定予以裁撤
  • 七、未依規定主動公開行政資訊,基金運用之透明度及允當性待酌
  • 八、租賃收入編列出租土地及房屋不符規定,宜檢討變更為非公用財產
  • 九、農業委員會執行中美基金業務計畫不符該會法定職掌
  • 一0、主要業務計畫所編列之補助款計畫,不符合基金用途
  • 一一、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之委託調查計畫未詳列計畫內容,不符預算編列規定
  • 一二、捐助臺北美國學校1.3億元不符合基金用途,建議減列
  • 一三、中美基金已與開發基金合併為國家發展基金,中美基金美援待遇差額應予取消
  • 一四、辦理貸款信用保證業務不符合基金用途
  • 一五、管理及總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500萬元應予撙節
  • 一六、業務外費用編列不符合科目定義
  • 一七、預算書表之會計科目編列層級不足,隱藏資訊,允宜依會計科目充分表達
  • 一八、轉投資漢通創投公司不符投資當時之基金用途,且投資任務業已完成,應予收回投資,以確保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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