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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立法院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36
  • 一、省諮議會之預算應與人員隨同移撥至立法院,財產及業務劃分事宜亦應儘速協商並規劃,俾符立法院組織法規定及其附帶決議
  • 二、未依規定編列「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運作經費
  • 三、未編列因應第7屆立法委員減半後所需之相關預算,應請研謀補救
  • 四、本院院長、副院長特別費列支標準宜儘速法制化
  • 五、職員因公出國報告書,宜研謀公開
  • 六、委員問政相關經費,宜法制化
  • 七、公費助理支領各項公費及年資結算金,應予法制化
  • 八、預算中心未達法定最低員額,宜以補足,以提供委員問政需求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