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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及所屬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主計處及所屬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45
  • 壹、行政院主計處

    • 一、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製尚有缺失,仍待改善
    • 二、部分機關未依照本院審查總預算案通過之決議辦理,行政院主計處未落實追蹤管考,亦未依職權提出意見,有欠妥適
    • 三、預算編製作業手冊部分規定核其規範性質為法規命令,行政院主計處卻僅以「行政規則」定之,顯屬謬誤
    • 四、經常收支實質短絀696億元,卻意圖違法掩飾,有違專業客觀
    • 五、事項相同或性質相同之會計科目卻因歸屬於公務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不同,認列方式兩歧,致政府預算遭受嚴重扭曲
    • 六、總預、決算書已無法顯示中央政府財務之全貌,行政院主計處宜建立政府整體財務報告
    • 七、國營事業超額盈餘未併年度決算解繳國庫,卻保留至下年度繳庫,藉以彌補經常收入與經常支出差短之缺口,顯違反預算法及本院決議
    • 八、統計數據屢遭各界質疑,宜建立客觀超然統計體制
    • 九、行政院主計處未能恪守預算法、會計法等規定,遑論政府會計準則公報,政府會計公報之制定,徒具形式
    • 一○、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彙總列表說明未盡完備,應確實將分配方式、各縣市補助款及考評情形等資訊公開,作為預算審議之參考
    • 一一、各地方政府財政分配不均,行政院主計處應積極謀求解決
    • 一二、第二預備金動支比率極高,已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且執行率欠佳,有待檢討
    • 一三、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對於延期期限及逾期處罰等規範闕如,允宜切實檢討,以期周全
  • 貳、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

    • 一四、電子中心所提供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SQL資料庫,未符本院使用
    • 一五、部分機關資訊設備費執行結果決算數超逾預算數甚多,宜加強各機關資訊計畫之審查
    • 一六、人事費屢有賸餘,預算編列過於寬鬆,應予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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