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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16
  • 壹、綜合部分

    • 一、社會關注之南科減振工程及國道ETC案,工程會之採購爭議裁定與法院判決相左,應加強審議人員之專業素養
    • 二、統一發包中心欠缺設置法源,應研商法制化並正式編列預算
    • 三、聘用人員過多,且未依本院決議辦理,允宜檢討妥訂精簡目標
    • 四、專業代辦機關代辦採購成效不彰,應積極檢討改善
    • 五、「推動政府採購及公共工程電子化」核屬繼續經費,應依預算法規定揭露
    • 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推動情形欠佳,應加強檢討
    • 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補助,宜積極追蹤其辦理情形
    • 八、公共建設方案之列管,除加強工程進度之管考外,更應查明落後原因協助改善
    • 九、地方政府電子領標達成率偏低,應檢討加強宣導
    • 一0、政府採購預算編列過寬,工程會亦應善盡審核之責
    • 一一、最有利標採購案件逐年增加,恐有濫用之嫌,宜督促改善
  • 貳、歲入部分

    • 一二、工程採購爭議調解案件日漸增加,建議服務費收入酌予增加
    • 一三、資料使用費收入年年低估,建議酌予增加
  • 參、歲出部分

    • 一四、法定編制人員預算員額較現有員額超過甚多,建議酌減人事費用
    • 一五、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近幾年鉅幅成長,應撙節編列支用
    • 一六、一般事務費較上年度大幅增加,建議酌予減列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