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14 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對於司法院大法官第613號解釋文認定NCC組織違憲部分,行政院應加速修法妥為因應,俾利政務推動 二、宜儘速釐清NCC、交通部與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分工,以健全通訊傳播監理制度 三、逕將撥予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之分配數於單位歲入預算中扣除,有違預算法之規定 四、許可費收入長期呈下降趨勢,宜請儘早研謀因應 五、人事費中編列有政務人員之調查研究費243萬元及6位專任委員之主管加給205萬2千元,其適法性有待商榷,建議刪除 六、將政務支出移由非營業基金支應,致無法顯現該會收支全貌,有欠妥適 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七、依其性質核屬政務型基金,應改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 八、未訂定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有違預算法規定 九、編列聘僱行政專員及輔導員32人,相關經費共計1,956萬5千元,有欠妥適,建議刪減 一0、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126萬元,有違體制,建議全數刪減 一一、每年編款捐助電信技術中心,應對該中心業務進度加強監督管考,以達捐助設立目的 一二、將原以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之「國外旅費」及「公務車輛汰購」,改以附屬單位預算編列,疑有規避審查之虞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