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33 壹、環保署 一、永續發展指標背離永續發展,顯示環境污染、自然生態遭破壞情形未見改善 二、公害陳情受理案件逐年增加,其初期妥適率之計算不符公害糾紛處理法之立法目的 三、應加強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專案,落實各機關年度用電用油不成長目標,為全民之表率 四、再度爆發戴奧辛污染事件,應儘速查出污染源並解決,以還農家無污染之飼養場所及讓大眾吃的放心 五、縣市管河川水系之疏濬清淤如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應妥慎處理 六、外國人士來台之調查結果,環境保護為最需要改進之部分,應以此為鑑 七、仍有部分縣市資源回收率低於平均值,應予改進 八、中央控管之河川中度污染程度增加,應優先辦理該等河川流域 九、應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之公務車,改裝為瓦斯及汽油雙燃料車 一0、應運用垃圾焚化廠餘裕量,協助處理其他縣市之垃圾 一一、應研議再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之方式,以符社會公平原則 一二、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應增設廢棄家具修繕廠及再生家具拍賣網站 一三、廚餘回收再利用率不高,宜檢討改善 一四、應加強與本院溝通,早日尋求預算解凍,以利業務推動 一五、應至本院報告取消興建焚化灰渣資源化建廠計畫之原因,以及如何處理灰渣及再利用之問題 一六、「罰金罰鍰及怠金」與「其他收入」建議酌予增列 一七、單位預算未明列挑戰2008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預算數;且該計畫95年度預算執行率不佳,應予改進 一八、獎補助費及委辦費偏高,自行運用之經費偏低;且人力及預算配置不合理 一九、應加強對補助地方政府各項環保計畫之審核 二0、編列辦理汰換老舊垃圾清運機具之調查費1,000萬元,建請全數減列 二一、所汰換之個人電腦尚屬堪用,建請延後1年汰換 二二、已逾使用年限之公務轎車,應依規定報廢逐年淘汰,其相關預算,應予減列 二三、編列運輸設備費7,867萬5千元,汰換貨車及其他特殊用途車輛等各式車輛,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應予檢討 二四、未能如期於95年7月搬遷至實踐大樓,應檢討改進;另配合實踐大樓增列租金414萬5千元,因迄未執行搬遷,尚未執行之該筆租金不得移作他用 二五、考察類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增加37萬2千元,建請酌予減列 二六、聘僱人數占職員預算員額之比例高達20.87%,核與相關規定不符 二七、技工、工友人數超出規定甚多,應檢討精簡 二八、加班值班費編列不合理,建請減列 貳、環境檢驗所 二九、公告標準檢驗方法數累增中,惟停止適用方法數偏高,應予改善 三0、罰金罰鍰科目建請增列100萬元 三一、已逾使用年限之公務轎車,未逐年淘汰,建請其相關費用全數減列 三二、所汰換之個人電腦尚屬堪用,建請延後1年汰換 三三、加班值班費編列未依緊縮原則,建請減列 參、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三四、應加強各類環保專業證照之查核管理,以防杜違規情事 三五、規費收入宜增加160萬元 三六、環境保護執行與管制之國外訓練450萬元,應列入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三七、已逾使用年限之公務轎車,未逐年淘汰,其相關費用建請全數減列 三八、所汰換之個人電腦尚屬堪用,建請延後1年汰換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