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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財政部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00
  • 壹、綜合部分

    • 一、本院有關公股董事不得支持民股董事擔任董事長之決議,並未確實執行
    • 二、政府不斷擴大財政赤字,恐有違反公共債務法之虞
    • 三、為提高政府財政之透明度,公債法對非營業基金債務之規範允宜適度修正,俾免成為調節國庫而未受規範限制之工具
    • 四、財政政策應適時調整,才能改善政府財政結構,避免持續惡化
    • 五、各公營金融機構支付員工存款優惠利率13%,未善盡監督之責,顯欠允當
    • 六、各公營金融機構出納人員出納津貼之提撥,應予檢討
    • 七、公股銀行預算備抵呆帳增提數與實際轉銷呆帳數,差距頗大,有作為操縱盈餘工具之嫌,且作為影響盈餘之政策因素,有欠合理
    • 八、統籌分配稅款擬提撥作為鼓勵地方政府招商獎勵之財源,允宜配合綠色租稅改革機制之精神,較為妥適
  • 貳、歲入部分

    • 九、歲入所列出售中央政府持有臺灣菸酒、臺鹽實業以及聯華電子等公司股票,應研議採取對國庫收入較有利之出售方式
    • 一○、釋股收入預算有虛列之嫌,造成國庫調度困難,且有違反預算法之虞
  • 參、歲出部分

    • 一一、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所列辦理營業稅稅式支出報告委託研究,應請將其他有關稅目一併納入,俾臻完整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