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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9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76
  • 壹、綜合部分

    • 一、基金主要來源係國庫撥款收入,無特定財源,不符特別收入基金定義,宜依法行政
    • 二、預算採政事基金之當期資源流量觀念編製,卻以業權基金之附屬單位預算型態編列,顯違反常理
  • 貳、基金來源部分

    • 三、宜審酌計畫執行情形,靈活資金管理方式,以增裕利息收入
    • 四、編列受贈收入,宜儘速規劃勸募計畫及妥善研訂作業規範,以健全自籌財源機制
  • 參、基金用途部分

    • 五、外籍配偶產前檢查計畫執行成效不彰,宜加強宣導俾落實計畫目標
    • 六、外籍配偶施行結紮、裝置子宮內避孕器計畫,連續2年均無執行數,其計畫執行策略、預算編列數及必要性均有待檢討
    • 七、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計畫,補助規範欠周延,且實際執行情形欠佳,卻大幅調高補助基準,頗值檢討
    • 八、補捐助辦理相關法律諮詢及協助服務尚無明細計畫,且95年度預算迄無執行數,似非所需,其必要性宜再檢討
    • 九、人身安全保護計畫之補助原則尚欠嚴謹,宜擇優覈實辦理
    • 一0、補捐助辦理外籍配偶家庭子女個案管理與輔導照顧及語言表達與閱讀訓練之推廣計畫,宜儘速研訂補助規範,覈實辦理
    • 一一、補捐助外籍配偶生活學習輔導、語言學習及子女課後照顧實施計畫,宜為整體長遠規劃,避免資源重疊浪費
    • 一二、補助設置家庭服務中心經費編列寬鬆,可酌減
    • 一三、輔導、服務或人才培訓及活化社區服務計畫,預算編列與補助計畫未相配合,其妥適性及合理性頗值檢討
    • 一四、用人費用連年成長,且增幅頗鉅,不符精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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