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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法務部主管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32
  • 壹、法務部

    • 一、未依本院審議95年度預算案通案決議刪減預算,其未刪減科目之預算經費,應予繳庫不得動支,並檢討責任
    • 二、未公布各地檢署未結案件逾期時間,未將積案清理列為衡量指標,違反本院決議,宜儘速補正並提出專案報告
    • 三、為增強民眾對檢察官摘奸發伏之信心,並整飭官箴,建議修法刪除檢察官轉任律師之彈性條款
    • 四、調任辦理非民刑事行政業務之檢察官,不宜支領司法官加給
    • 五、檢察官不分主管與非主管均支領主管加給,有違公務人員俸給制度
    • 六、電話、瓦斯表押金宜積極清理,並清查各機關電話保證金是否依規定登帳
    • 七、各矯正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業務執行與帳務管理應予清查,並提高提撥收容人生活補助費比率
    • 八、緩起訴處分之罰金,未經預算審議,預算應採收支併列方式辦理,並將執行成果公開透明化
    • 九、法務部及所屬部分機關本年度「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未覈實編列
    • 一0、廉政主觀指標民意調查報告以記者會公布,似有規避本院決議之嫌,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對外主動公開
    • 一一、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人事費預算未覈實編列,有刪減空間
  • 貳、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 一二、、各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獎勵金未有法源,宜修法取得正當性,並合理估列每股基本徵起責任金額,方能達成獎勵目標
    • 一三、宜加強行政執行案件結案率與現金清償率,並公開移送案件應納金額與債權憑證資訊
    • 一四、各類行政執行案件金額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揭露,並加強各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以符合績效獎勵目標
  • 參、各地方法院檢察署

    • 一五、部分地檢署「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預算未覈實編列,恐將影響政府財務調度
    • 一六、為求各地檢署達成「罰款及賠償收入-沒入及沒收財物」年度預算目標,緩起訴處分金應優先繳納國庫
  • 肆、調查局

    • 一七、人事行政局應對行政人員支領調查人員專業加給修正支給要點,以符公平原則
    • 一八、未法制化機關反為該局業務重心所在,應儘速修正組織條例,以維法制
    • 一九、各類印刷品預算核有縮減空間,宜減少印製數量,改採網路公布以節省公帑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