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所屬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17 壹、人事行政局 一、「有效運用公務人力」施政目標應以真正相同基礎之機關員額總量管制 二、超額進用約(聘)僱人員,規避正常考試用人管道 三、部分機關簡任非主管支領主管加給之核發過度寬鬆,亟待檢討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等相關規定 四、應針對本院決議,積極續加檢討各項專業加給 五、特任人員比照或循例支領專業加給或其他給與,於法不合 六、未依本院決議儘速全面檢討各種獎金支給併公務人員俸給法修法制定,原以行政規則方式訂定之各種名目固定性獎金應予以停止適用 七、臨時人員進用之管控規定未積極推動建立 八、應切實督促各機關抑減超額技工、工友,有效運用超額人力 九、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訓練機構分立,未依本院決議有效改善 一0、統籌科目多項業務計畫近年來賸餘比率頗高,預算編列有緊縮空間 一一、保管公教員工福利特別基金帳列多年,允宜先行繳庫,以利國庫資金調度 一二、年年編列人事人員專用出國考察旅費,應悉數減列 一三、國內旅費預算編列偏高,仍有撙節空間 貳、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一四、應積極解決該中心訓練設施使用率偏低問題 一五、該中心近年來業務採外包委託方式營運,人力應檢討精簡 參、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一六、公教人員福利事項行之多年,尚未法制化 一七、把握房地產景氣回溫時機,積極出清待標售公教住宅 一八、積極與國有財產局研擬有效處理國有眷舍具體措施 一九、員額未隨著業務量逐漸萎縮而精簡,人事費仍有調降空間 二0、撥付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用以填補短絀列為資本門,違反本院審議95年度預算通案決議 肆、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二一、「交通及運輸設備」工作計畫項下汰換首長座車應暫緩辦理 二二、工友人力高於規定標準,該中心應依勞力替代措施方案,將事務性工作外包,降低工友人力成本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