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司法院主管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11 壹、司法院主管 一、司法院主管預算編列司法替代役相關經費高達2千多萬元,宜審慎妥善規劃,以發揮其應有之效益 二、部分機關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宜儘速依法進用 三、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制度公平性頗受質疑,宜予修法 四、各機關宜妥善運用所編列之教育訓練費,加強法官助理專業訓練,俾發揮其應有功能 五、各級法院之法官調辦司法院服務者,宜儘速歸建以補法官不足 六、候補法官之服務成績應嚴予考查,並確實依法淘汰,以確保其日後裁判品質 七、冤獄賠償法之賠償求償權規定,宜切實執行 八、司法官優遇預算歷年執行率偏低,宜覈實編列 九、法官職務宿舍、單身宿舍配住率仍低,宜積極研謀改善 貳、司法院 一0、司法院601號解釋違憲,亦違反憲政原理,應屬無效,四類特任人員不宜比照法官支領司法專業加給 一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85號及419號解釋恐有效力上之疑義,有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重新解釋 一二、在法定程序未完備前,不宜編列司法院特任人員之司法人員專業加給預算,以杜爭議,並免損及司法尊嚴與形象 一三、司法院辦理資深績優司法人員獎勵核給獎金及獎牌等經費101萬2千元,似宜予減列 一四、捐助民間機構及團體經費較以前年度預算編列數為高,似宜予減列 一五、大法官年年出國考察,易讓人聯想為變相福利,有欠妥適 一六、繼續性經費編列方式,宜依預算法規定辦理 參、臺灣高等法院 一七、預算編列購置運輸設備259萬元,其購置之必要性,宜再加以衡酌 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一八、預算編列租用法官宿舍相關經費,宜再審酌租用之必要性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