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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6年度收支預算評估報告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6年度收支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44
  • 一、長期而言,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表現不佳,管理委員會與監理委員會機能待加強
  • 二、退撫基金股市投資金額龐大,但投資資訊公開不足,不利監控基金運作,且違法規避本院決議
  • 三、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僅以收支預算案之預算總說明含混交待,內容草率不具體,且未依預算法編製附屬單位預算書送本院
  • 四、為避免內線交易事件發生,退撫基金實際參與決策人員,應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 五、未適時上網公開預算及決算書之完整資訊,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以適當之方式並適時主動公開之原則有悖
  • 六、精算報告攸關基金財務負擔能力之評估,為符合政府資訊公開原則,於精算報告完成時,應於該會網站公開
  • 七、未將會議紀錄上網公開,顯見政府e化政策未能落實
  • 八、多數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未上網公開,與政府資訊公開原則有悖,且未提供本院所需,不便本院審議
  • 一0、會計制度規定報表格式與明細帳科目等變更不視為會計制度修正,且投資明細表內容設計簡略,與會計法充分表達原則不合
  • 一一、未說明會計變動情形、理由及其影響,與會計制度規定不符
  • 一二、精算結果軍公教退撫費用提撥不足,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應建議由國防部、銓敘部、教育部各身分別主管機關撥款補助
  • 一三、以避險為目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運用,應請提出具體避險策略、帳戶管理、額度與公開資訊之內容、公告時間等規劃
  • 一四、退撫基金透過銀行存款轉貸臺灣高鐵,財務效能偏低
  • 一五、退撫基金與國安基金間之資金調度不良,財務效能不彰,應請妥為規劃,以減少國庫負擔
  • 一六、國庫補足投資最低收益相關法令規定欠妥,基金藉機操縱盈餘,造成國庫潛藏負擔,相關法令宜檢討修正
  • 一七、實際運用孳息低於法定收益數115.53億元,依法似應由國庫補足其差額
  • 一八、持有股票未實現損失金額龐大,部分持股未實現損失率偏高,應請揭露交易與持股資訊,檢討進、退場機制,並依法求償
  • 一九、短期投資轉列長期投資認列投資損失金額龐大,相關管理缺失與責任,應請審計部查明後公開,以昭公信
  • 二0、鉅額短轉長投資策略變動之規劃欠缺前瞻性與周延性,且列入相關計畫部分長期投資一年不到即行處分,決策草率
  • 二一、股票停損內規不當,卻長年不修正,應請相關機關確實督促檢討改進
  • 二二、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辦理經濟建設之貸款或投資之運用項目多年度均無執行,顯現基金運用規劃欠妥,且執行力不彰
  • 二三、規劃「與公務人員福利有關設施之投資及貸款」之運用經費銳減,且透過銀行轉貸,未能保障基金參與人之貸款權益
  • 二四、利息收入低估,宜酌增5.56億元
  • 二五、投資收益低估,宜酌增48.8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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