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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115
  • 一、附屬氣象測報機構組織員額及預算金額頗大,宜以編列分預算方式充分表達預算資訊,俾利本院審查
  • 二、中央氣象局附屬氣象機構組織通則規範多有缺漏,宜予修訂
  • 三、績效衡量項目過於簡略且標準偏低,無法確實衡量該局績效,宜重設目標,俾增效能
  • 四、農業實驗站既編栽種費用,應將農作收入編列「其他雜項收入」項目
  • 五、資料使用費收入宜參酌歷年預算執行情形,增列收入數
  • 六、出租五分山、蘭嶼氣象站及南區氣象中心等房地租金收入,全年僅編列2千元,有違常理
  • 七、自氣象海象預報業務採許可制以來,歷年僅分別核發團體及個人證照各5張,顯與事實甚有差異,宜有積極作為並據以增編相關證照費收入
  • 八、未向漁業電台及通信電台收取資料使用費收入,反給予委辦費委託發布漁業氣象,未符體制
  • 九、「地球物理資料管理系統新建大樓」進度落後,建議96年度之預算應依實際進度減編
  • 一0、氣象博物館宜開放假日參觀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增收門票收入,俾減輕國庫負擔
  • 一一、「氣象通信及雷達測報」工作計畫下之業務費,應依預算之實際執行情形,酌予刪減60萬元
  • 一二、該局現有之52部公務車輛,扣除96年將汰換者外,尚有已逾使用年限甚久,未逐年汰換,仍編列養護費、油料費,不符成本效益,建請減列其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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