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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部分)9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5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5091
  • 壹、內政部(社會福利部分)

    • 一、社福工作分由不同部會辦理,資源未整合並作有效運用,造成人力與資源之浪費
    • 二、福利措施各地差異過大,且未考量財政負擔,影響整體資源之妥善配置
    • 三、敬老福利津貼發放限制寬鬆,致預算逐年增加,對其他社福支出造成排擠效應
    • 四、社會福利資源給與以身分認定,背離以實際需求為基礎之社福政策,應檢討改善
    • 五、農保未建立社會保險財務責任制度,致長期虧損,應研擬具體改進措施
    • 六、社會福利支出之現金給與大幅增加,福利欺詐及福利陷阱情形浮現,影響社福資源運用效益
    • 七、家庭暴力通報案件逐年增加,應強化救援服務,以提升防治功能
    • 八、性侵害通報制度仍有缺口,應加強教育及宣導,以提高性侵害防治功能
    • 九、 社福支出預算結構僵化,可彈性規劃運用之預算數偏低,宜檢討改善
    • 一0、將供國民年金用之公益彩券盈餘,移作擴大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財源,顯有失當之處
    • 一一、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補償金申請期限已屆滿2年多,基金會應予以裁撤,以節省公帑
    • 一二、捐助二二八基金會2‚000萬元籌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非屬急需,建議全數刪減
    • 一三、部分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業務及預算成效不佳,應加強督導考核,以提升社福經費之運用效能
    • 一四、收回以前年度歲出之超收金額甚為龐大,預算宜覈實估列
    • 一五、推展社區發展工作部分案件補助金額偏低,且未核銷案件甚多,應檢討並加強審核,以提高補助之效益
    • 一六、敬老福利生活津貼重複或溢發金額甚為龐大,應建立勾稽機制,以有效防杜此類案件之發生
    • 一七、清查與輔導未立案老人安養護機構多年,惟仍有28家未立案,應積極清查以確保老人養護之安全
    • 一八、社會福利服務補助地方經費未核銷金額甚為龐大,宜加強清理,以避免懸帳愈久清理困難
    • 一九、每年補助紅十字會辦公及活動經費,宜逐年減少,以建立該會財務自給自足機制
  • 貳、兒童局

    • 二0、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預算配置偏頗,致對其他兒少福利措施造成排擠影響
    • 二一、幼兒教育券發放多年,尚未達成預期目標,應檢討發放之成效
    • 二二、受虐兒童及少年人數大幅增加,高風險家庭預警及通報機制有待加強
    • 二三、培訓保母人數逐年增加,惟實際媒合受僱比率卻下降,應加強媒合工作,以提升保母證照功能
    • 二四、托育機構評鑑未發揮積極提升托育品質功能,應檢討改進評鑑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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