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62
  • 壹、原子能委員會

    • 一、審查費收入,顯然高估,建請減列
    • 二、人事費分析表仍未列90年度超時加班費實支數額8成之數據,顯有疏失,建請補正
    • 三、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漏列副首長宿舍之面積,應予補正,以示該表之正確
    • 四、分支計畫概況說明欄,未列示二級用途別科目之編號,不利預算審議,建請比照國科會方式編列
    • 五、委託執行核一廠運轉執照換照申請審查案,共跨3個年度,仍未依預算法規定,擬編表達及本案尚有1,736萬元節餘,允宜調整運轉執照審查費收費標準
    • 六、已連續多年派員赴美國研習核管會運轉人員考照及駐廠視察實習,不符緊縮原則,應予檢討減列
    • 七、仍有高齡公務車輛使用中,有違節能減碳施政重點,建請停用
    • 八、建請加強對核四廠建廠查察,勿因工程進度落後而追趕,忽略施工品質及安全,以維護全民安全
    • 九、臨時人員酬金偏高,未符緊縮經常支出,宜切實檢討實際人力需求,以節約公帑
    • 一0、支領核能職務加給,依法無據,建議刪減
  • 貳、輻射偵測中心

    • 一一、環境偵測組及輻防稽查組等單位名稱核與該中心組織條例不符,應予正名;資訊劑量小組非法定單位,應予法制化
    • 一二、環境輻射偵測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部分未說明;臺灣地區背景輻射偵測宜由主要民生消費食品等放射性含量分析作業,擴至新增都會區,以為周延
  • 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 一三、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設施興建案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設施申請建照執照,相關單位尚未核准,審查費收入700萬元,建請於預算審查會時,請台灣電力公司說明
    • 一四、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計畫建請減列71萬元
    • 一五、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漏列辦公大樓面積,應予補正,以示該表之正確
    • 一六、核一廠固化廢棄物之減量效益不如其他2廠,宜本主管機關權責,督促台電公司積極改善
  • 肆、核能研究所

    • 一七、核能安全科技中心等非法定單位,應檢討存續,以符法制
    • 一八、臨時人員酬金高估甚多,應予減列
    • 一九、獎補助博士及碩士研究生300萬元,建請減列45萬元
    • 二0、委辦費之編列,未依緊縮原則確實檢討,建請調整人力資源配置,以減少委外計畫之需求
    • 二一、部分現有車輛小型貨車,車齡均超過15年,不得編列油料及養護費,建請減列,並停用報廢,以符節能減碳
    • 二二、醣質藥物於肝功能與肝纖維化診斷以及肝癌治療之應用研究、核設施除役及廢棄物管理技術及發展應用等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經國科會審查結果通過率甚低,建請改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