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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94
  • 壹、綜合部分

    • 一、為再造農業產業榮景,應落實精緻農業健康卓越計畫
    • 二、積極處理兩岸農業相關問題,應與簽署ECFA脫鉤,方避免延宕建置防護機制及農業產業之調適
    • 三、未依規定將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預算書送本院審議,顯然規避監督
    • 四、多項公務預算計畫逕自挪移至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辦理,嚴重破壞預算體制
    • 五、工作計畫設置過多分支計畫,未符合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
    • 六、農委會主管未設立法源機關擬法制化程序,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未合
    • 七、為配合農委會推動農業政策,並有效監督基層農會核定被保險人資格,減少農保虧損,農保主管機關應改為農委會
    • 八、農委會逕自擴大解釋災害防救法規定,調整該會及所屬預算支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救助經費不足數,顯非妥適
    • 九、應加強市售有機農產品標示檢查及品質檢驗,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貳、農業委員會

    • 一0、捐助農會經費之審核機制、分配規則及執行計畫內容,農委會行政裁量權過大,應檢討改進
    • 一一、補助農田水利會逐年增加,應建立健全審核機制
    • 一二、農委會應積極規劃配套措施,有效監督農田水利設施及農水路改善復建工程,確保進度與品質
    • 一三、為活化國內休耕農地,農委會推行小地主大佃農計畫,惟部分規劃仍未盡妥適,恐難落實政策
    • 一四、為推動發展外銷觀賞魚產業,屏東農業生技園區擴大開發,鑑於以往績效不彰,開發案應規畫周詳
    • 一五、應儘速規劃蘭花園區開發完成後之營運模式
    • 一六、推動安全農業產銷體系經費逐年減少,不符政策推動
    • 一七、辦理農村再生計畫(營造鄉村新風貌)經費被挪移救災已成常態,顯示預算編列不實
    • 一八、本年度編列發放老農津貼經費略有增加,惟仍未依核發實務覈實編列,應檢討改進
    • 一九、休耕制度調整涉及國內農耕環境及廣大農民權益,應審慎評估
    • 二0、大幅減少稻穀保價收購量,恐未達國內最低安全存糧標準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