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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378
  • 一、每年獲配公益彩券盈餘不足支應中央政府應負擔款項,所提責任準備數於民國99年即填補殆盡,允應儘速提出因應政策
  • 二、應納保民眾之保險費繳費率僅約六成,允應儘速研謀具體因應方案,以維本基金之永續發展
  • 三、99年度預計收益率與其他政府管理之信託基金相較,明顯偏低,資金配置及運用績效,顯待提升
  • 四、委外投資運用之代理費用編列過高,且未具體說明估算標準,顯未詳實評估並覈實編列,實有未當
  • 五、內政部公務預算內已編列有國民年金宣導經費,委託勞工保險局代辦費再編列廣告費及公共關係費,顯非合宜,建議酌刪
  • 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審核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經費過高,顯未依投保人數覈實編列
  • 七、允應編列勞工保險局代辦本保險行政業務所需經費彙計表,以利本院審議
  • 八、國民年金籌辦期間所需經費未以公務預算支應,逕以獲配公益彩券之盈餘撥用,有違法制,實有欠當
  • 九、申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被保險人數預、決數差異甚距,相關估列作業及政策之宣導推動,未盡確實
  • 一0、基金收支賸餘數轉提存安全準備,允宜於國民年金法中明定,以符法制
  • 一一、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應以信託基金方式編列預算,以符法制,並允當表達其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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