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48 壹、綜合部分 一、部分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偏低,應積極招商提升營運成效 二、基金負債逾千億元,應持續強化債務控管措施,降低財務風險 三、財務計畫尚未完成修訂作業,導致預算編列失之準據 四、無息代墊高雄縣政府工程用地徵收費,違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五、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審查過程爭議不斷,凡政府資訊涉及人民權益者,應主動適時公開及加強宣導,以化解各界疑慮 六、基金所轄各園區應採分基金型態編列預算,以明確揭露各園區財務與營運資訊,俾利財務責任之考核 貳、收支部分 七、休閒服務收入不敷支出,經營虧損逐年惡化,允宜研謀改善 八、部分收入未覈實編列及費用認列不當,致雜項收入超收金額持續增加,影響營運成果允當表達 九、部分補助經費已屆補助期限,應研議延長之必要性,報主管機關同意後續編 一0、補助計畫部分項目未列明補助對象,與預算編製作業規定未符 一一、經濟不景氣持續影響園區收入,費用無法相對減列,致預估賸餘較上年度減少逾五成 一二、利息費用嚴重侵蝕賸餘,應持續加強財務管理,降低利息負擔 一三、利息支出未覈實估列,致預算編列無法反映營運實績 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部分 一四、繼續經費未依預算法規定編列,限縮本院預算審議權 一五、銅鑼園區基地擴建計畫未依原訂目標進行,規劃欠週延,投資成效低落 一六、二林園區計畫未依預算法規定編列,補辦預算金額應併入計畫明細表內敘明,以揭露經費編列全貌 一七、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屬重要公共工程建設,應依預算法第34條所定完成相關程序後,再行編列預算 一八、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經費估計國庫撥補高達九成,投資未具回收性,不應由作業基金編列 肆、補辦預算及基金數額增減部分 一九、補辦二林園區籌設計畫預算,與法定要件未盡相符,妥適性有待商榷 二0、南科自來水相關設施無償贈與案,顯示歷年操作維持費執行成效不彰,徒增基金財務負擔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