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39
  • 一、核後端基金於欠缺法律依據之情況下改 為經濟部主管之特別收入基金,違反依法行政
  • 二、以形式上主管機關變更,作為兼職費支給依據,有違公平合理
  • 三、預算書揭露過於簡略,宜按主要分支業務計畫別逐一編製,俾利審議
  • 四、99年度預計對台電公司長期貸款數較上年度增加,違反本院決議
  • 五、捐助、補助與 助支出項目繁多,宜統籌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
  • 六、旅運費與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等支出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建議酌予減列
  • 七、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嚴重延誤,宜應積極督辦
  • 八、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建造計畫,辦理期間跨越數年,惟未揭露繼續性經費相關資訊,與預算法規定不符
  • 九、應儘速訂定「核能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無法於核一廠燃料池貯滿時,興建完成之配套處置措施
  • 一0、依核一廠用過核子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之執行進度推算,該計畫並無法於99年度完工,所列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查費500萬元應予減列
  • 一一、允應評估核廢料境外貯存之可能性,並積極謀求合作對象落實境外合作處置計畫,俾舒緩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地之窘境
  • 一二、應持續監控「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進度,俾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之需求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