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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國防部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89
  • 壹、綜合部分

    • 一、為利預算彈性運用,龐大預算規模僅編製國防部本部及國防部所屬二個單位預算,編製方式不符相關法制規範及本院決議
    • 二、本年度機密預算比重雖續有降低,惟仍有檢討調降空間
    • 三、人員維持費比重再度回升至45%之上,且預計於以後年度將持續升高,宜注意對作業維持及軍事投資經費產生之排擠效應
    • 四、現行國防部本部所設單位辦理之業務,並未涵蓋法定應掌理事項,有待修正組織法以釐清權責
    • 五、國軍軍事院校正期生完訓率於近年益趨下降,其間潛藏之人力供需差短與教育資源未能充分運用問題,亟待改善
    • 六、總政治作戰局組織迄今未依法改編,並擅將法定職掌事項移由其他機關辦理,有違依法行政原則
    • 七、聘僱人員人數龐雜,致人事費用負擔沈重,核未依本院決議及相關規定予以逐年裁減,宜請國防部研訂精簡計畫嚴予執行
    • 八、部分新增軍事投資案於建案規定最後期限前數日方獲核定,作業過程顯過於倉促粗糙,允應就其預算之合理性嚴予審議
    • 九、不當侵害70年至81年間招募之部分官校學生應有權益,迄未依本院決議辦理相關補救事宜,宜請國防部儘速研酌適處
  • 貳、歲入部分

    • 一0、現有空置營地達386處逾641公頃,且不乏位處精華地段或大面積具高帳面價值者,宜積極檢討釋出利用以活化國家資產
    • 一一、各軍事院校轉學、退學或開除學生待追償金額逾13億元,追繳執行績效欠佳,允應促請積極辦理以確保債權
  • 參、歲出部分

    • 一二、救災早即納為國軍編裝任務之一,卻於本年度始列入施政目標,正視救災相關裝備之籌購整備,政策與實務顯有落差
    • 一三、本年度擬大幅擴充募兵兵源,致軍事人員預算較97年度決算驟增121億餘元,與國防部揭示之募兵計畫期程顯未相符
    • 一四、國防部本部文職人員進用人數多年來均未達法定最低標準,宜限期請其依法辦理
    • 一五、擬將陸軍司令部採購中之60架新型通用直升機,撥15架供內政部使用並移轉產權,除戰備需求評估顯涉不實外,亦於法未合
    • 一六、陸軍裝步戰鬥車計畫執行出現重大缺失,致延宕量產時程,影響戰備部署,宜切實檢討並究責改善
    • 一七、金馬防區計畫性雷區排除計畫於前階段執行缺失頗多,且續編列之下階段預算依之前執行經驗明顯超逾所需,宜酌予減列
    • 一八、空軍松指部綜合大樓整建工程分年計畫因故中止辦理停編預算,已執行部分形同虛擲,宜請國防部就相關違失檢討究責
    • 一九、近年國軍飛航事故頻傳,人員及機具損失不輕,相關訓練及維修作業顯待加強
    • 二0、機場噪音污染改善補償費預算編列欠缺一定標準,且未覈實管考,允應建立客觀核列機制
    • 二一、調派車輛支援備役將領使用未符規定,甫經監察院糾正在案,擬為上將階正副主官(管)汰換座車預算宜減列,視改正後如仍有需求時再議
    • 二二、軍人撫卹條例規定發給照護金對象未含卹滿遺族,長期固定發給卹滿遺族照護金未符依法行政原則,建議修法予以規範
    • 二三、續將全體非文職官兵薪餉逾千億元預算統編於主計局,宜請國防部應依本院決議所定期限,自下(100)年度起導正辦理
    • 二四、非主管上校並未實際負領導責任,卻使其一概均可支領二分之ㄧ主管職務加給,扭曲制度本質,亦不符平等原則
    • 二五、續以高額公務預算補助國軍醫院辦理醫療設施工程及購買醫療設備,有違本院決議
    • 二六、國醫中心職務官舍新建工程計畫變動頻仍,且尚有鉅額可支用預算待執行,本年度預算宜視實際需要減額編列
    • 二七、軍政幕僚及聯參單位之「後勤及通資業務-後勤及綜合業務」科目預算較上年度爆增卻未適予說明,涉不當隱匿預算資訊
    • 二八、99學年度將復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宜就前曾發生眾多學生退訓、積欠鉅額賠款情事提出因應預防對策,俾免重蹈覆轍
    • 二九、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期限屆滿逾1年8個月,卻尚累積有近8成財物損害案件待審查,宜儘速清理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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