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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89
  • 一、文物收購無整體收購計畫,亦無採購內容,限縮本院預算審查權
  • 二、業務計畫過於簡略,該院配合辦理愛臺12項建設之子計畫均未著墨,核有未妥
  • 三、出版品出版作業於公務預算及基金中未有明確劃分原則,應配合機關特性調整,併入作業基金統籌辦理
  • 四、漬損、破毀產品未能尊重本院決議,會計處理亦未依相關規定辦理,顯有未當
  • 五、僱用專職約聘僱人員辦理基金業務,與相關規定未合
  • 六、部分費用支出預算涉有浮編,應覈實編列為宜
  • 七、員工消費合作社運用國家資源經營受託業務已非屬合作社法範疇,應依預算法規定辦理,以符法制
  • 八、多次自行調整繳交國庫比率,未依本院決議辦理,充分檢討合作社之適法性
  • 九、社員停止參與受託業務盈餘之分配,應確實執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