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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77
  • 一、每年向台電公司所收取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金額似嫌偏高,宜檢討調整
  • 二、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除部分經費外,均用於輻射監測中心各項設備與場所之維護、管理及測試,依法應由台電公司負責提供,本項經費建請減列341萬元
  • 三、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僅編列部分民眾防護物資及器材,而未依法全部編列,有違基金之用途
  • 四、建請購買政府債券等,靈活運用資金,以增加收益
  • 五、核子事故支援中心購置偵檢器材及除污裝備再加以研改,恐非妥適,應研謀改善
  • 六、允宜檢討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車城前進指揮所搬遷至屏東縣政府核子事故災害應變恆春前進指揮所,合署辦公,更能符合前進指揮所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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