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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21
  • 壹、綜合部分

    • 一、NCC成立已逾3年,尚有所主管之通訊傳播相關法規迄未完成修法程序,有違通訊傳播基本法之規定
    • 二、為健全通訊傳播監理制度,NCC與交通部、新聞局間之權責分工,應予以法制化,非僅以會議協調共識為之
    • 三、專任委員於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宜接受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
    • 四、據消基會研究國內行動電話費及ADSL服務費高於香港、日本,影響消費者權益,NCC應予重視並重新評估現行資費之合理性
  • 貳、歲入部分

    • 五、部分規費之收費基準久未檢討,有違規費法之規定
    • 六、逕將原屬國庫收入之規費收入移編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違預算法之規定及本院之決議
    • 七、應積極依法催繳逾期未繳之應收罰鍰及規費,以維公權力
  • 參、歲出部分

    • 八、人事費中編列有政務人員之調查研究費189萬元及5位專任委員之主管加給171萬元,其適法性有待商榷,建議刪除
    • 九、單位歲出預算僅編列人事費,將維持機關運作所需基本費用皆移由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支應,顯有欠當
    • 一0、超時加班費預算應予減編,以符緊縮原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