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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306
  • 壹、業務經營部分

    • 一、99年預計營運虧損267億餘元,如加計可能發放之績效獎金,虧損勢必擴大,允應嚴加執行成本費用控減措施
    • 二、員工用電優待係屬員工福利事項,相關成本應由職工福利金支應,以資適法
    • 三、倘員工用電優待成本仍續由營業收入抵減,則優待對象不應擴及職工福利會聘請之員工、居住單身宿舍者之眷屬及退休員工
    • 四、政府應撥補台電公司離島售電虧損數,以資適法
    • 五、因配合政策對學校用電實施優待電價,致99年度電業收入短收數達6億餘元,宜酌量撥補該公司
    • 六、台電公司配合辦理公用事業電力優惠及農業動力優惠電價政策短少收入49億餘元,宜酌量撥補該公司損失數
    • 七、太陽能光電生產計畫生產成本偏高,該項設置加重台電公司虧損,宜酌量給予政策補助,避免由全民電費負擔
    • 八、公司7名人員借調經濟部等機關,徒增公司用人成本,應予歸建
    • 九、部分風力發電機組可用率偏低,宜研謀改善,俾提升績效
    • 一0、現有核電廠延長運轉評估作業,除應確實依規定辦理並掌握時程外,對於山腳斷層帶延伸近核電廠一案,應委請公認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評估,以昭公信
    • 一一、8成以上之專案計畫經修正投資總額,顯示前置規劃作業未核實周延,或刻意低估資金需求以爭取先期審查認可之情事
  • 貳、營業收支部分

    • 一二、依主計處預估明年經濟成長率推估,99年度預計售電量及電費收入目標恐難達成,宜預為籌謀產銷費用控減措施
    • 一三、宜積極加強辦理承攬電業運維業務,俾增績效
    • 一四、發電燃料費用核有高估,應予酌減
    • 一五、風力發電第2期計畫無法如期完成,將增加發電成本,允應積極趕辦
    • 一六、分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非屬急迫性支出,宜酌量減列
    • 一七、研究發展費用項下之委辦計畫,未具必要性與急迫性者,宜暫緩編列
    • 一八、各項費用項下之「服務費用-水電費」增幅頗鉅,且與營運量值成長速度不相稱,顯有不必要之浪費,應予檢討酌減
    • 一九、旅運費超過規定平均數近千萬元,且在連年鉅額虧損下,仍持續編列出國進修、考察費用,顯有未當,應予酌減
    • 二0、利息費用高估38億餘元,應予酌減
    • 二一、營業外費用項下編列分攤班卡拉煤礦開發計畫費用,核有高估,應予酌減
  • 參、資金運用部分

    • 二二、墊付代辦事項費用,應向委辦單位求償利息及相關成本,避免損及公司權益
  • 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 二三、核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計畫追加投資總額402億4,910萬4千元一案,宜再審慎檢討追加金額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主管機關亦應嚴加審核
    • 二四、核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計畫儀控系統雖獨步全球,卻徒增介面整合困難與風險,亦增加技術顧問成本支出
    • 二五、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涉環評說明資料製作不實,徒惹爭議並遭監察院糾正在案,建議重行辦理海域環境影響評估作業
    • 二六、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有關蕃子澳卸煤碼頭之爭議尚未化解,相關經費7億6,142萬3千元應暫予減列
    • 二七、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因建照及河川公有地申請未獲同意,進度已有延宕,宜審酌協調情形與實際進度,調整99年度預算數
    • 二八、彰工火力第1、2號機發電計畫環評審查遲未獲通過,延宕計畫執行, 99年度預算編列數應酌減
    • 二九、第七輸變電專案計畫執行過程變數多,投資總額恐再修正,應請預為籌謀化解阻力對策
    • 三0、經審酌「台中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時程,99年度預算需求高估3千萬元以上,應暫緩編列,俾降低資金舉借數
  • 伍、資金轉投資部分

    • 三一、編列轉投資台汽電公司投資收益1.47億元,核有低估,應請酌增
  • 陸、補辦預算部分

    • 三二、和平溪碧海水力發電工程計畫補辦預算金額占該年度原編列預算金額比例達41.50%,已違反本院決議
  • 柒、附錄--監察院「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調查報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