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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406
  • 一、歷年投資事業多屬政策失當,累積虧損已逾83億元
  • 二、為避免規避本院預算審議,應請比照招商局模式在台復業或為信託,以維護國家資產之安全
  • 三、鉅額轉投資華揚史威靈飛機公司,造成鉅額虧損,甚至涉有不法掏空、貪瀆者,相關決策或執行缺失與責任,尚待釐清
  • 四、無法辦理股務繼承、移轉登記等事宜,影響民股股東財產處分權,應速謀解決之道
  • 五、委員、兼任研究員及兼職人員等兼職費之支用與該會組織規程規定不符,應請刪除
  • 六、該會委員及員工多為專業人士或高階官員兼職,編列教育訓練費預算,顯不合理,宜酌減
  • 七、該會並非營利事業組織,且主要業務在於轉投資事業,編列公共關係費,顯無必要,宜酌減
  • 八、耀管會之成立旨在處理該耀華公司資產而非投資,新增其他投資之預算宜刪減
  • 九、房屋由委員遺眷居住,均未收取租金,顯不合理,為維護該委員會之權益,應請洽收租金,並酌增該會租金收入之預算
  • 一0、短期墊款未計收利息影響該會權益,宜增列其99年度之利息收入,並請依法追索相關利息
  • 一一、耀管會非公司組織,提列法定公積20億餘元,依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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