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福建省政府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93 一、福建省政府組織允宜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以法律定之並送本院審議,並建議配合檢討修訂地方制度法第13條 二、行政院未派任福建省政府委員,允應參照臺灣省政府預算,不宜編列省府委員兼職費,以符實際 三、允應加強輔導金馬地區基礎及觀光建設,有效帶動金馬經濟繁榮,逐步減少對中央補助款之依賴 四、99年度預算案編列派員出國計畫之人數及天數,應予精簡,以撙節公帑 五、歷年公務車輛油料費決算未達其預算數之一半,預備報廢車輛仍編列全年度油料費,顯未依實際所需覈實編列,建議酌予減列 六、技工及工友逾行政院所定配置標準,委外清潔事務允宜評估轉由超額技工、工友替代,以撙節支出 七、應參照北、高二市及臺灣省規定,訂定金馬地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